要点总结
- IR-5 案件需要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须载明父母信息)的英文认证翻译,以及父母本人的出生、结婚和警方记录的英文认证翻译。
- USCIS 规定要求提供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上译员关于翻译完整、准确且具备翻译能力的认证声明;USCIS 不设认可的译员或公司名单。
-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随 I-130 表格一并提交给 USCIS,因此即使领事馆接受其他语言,也必须翻译成英文。
- 如果是父亲,档案中通常还需要父母的结婚证明或子女婚生化的证据;继父母和养父母另有各自的规定。
- 国家签证中心 (NVC) 和领事馆接受英文或申请所在国官方语言的文件,但 USCIS 只接受英文。
- 古旧的手写登记簿须完整翻译,包括印章、签名、页边备注和页面背面,无法辨认的部分标注为“无法辨认”。
- 迟延登记的出生记录在翻译中同时保留出生日期和登记日期,以便官员看到两者之间的间隔。
- 父母护照上的拼写是音译的依据;当姓名在申请人与父母的记录中写法不一致时,译员可以用译注标明原文的拼写。
- 出生记录不存在时,父母需要证明该记录无法获得,并提交辅助证据,且其中每一份外文材料都需要认证翻译。
- 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 (Reciprocity Schedule) 会列出可接受的民事文件版本,下单前先查看可避免翻译错误的版本。
IR-5 签证案件需要两类记录的英文认证翻译:一是载明父母信息的申请人出生证明,二是父母本人的民事记录,例如出生证明、结婚记录和警方证明。申请人是年满 21 周岁的美国公民,为父母提交 I-130 表格,之后由父母在领事馆完成移民签证办理。两个机构在不同阶段查看这些文件,它们的翻译规定相近,但并不完全相同。
基本规则适用于档案中的每一份外文文件。USCIS 规定要求提供完整的英文翻译,由译员认证翻译完整、准确,并声明自己具备将该语言翻译成英文的能力。USCIS 认证文件翻译附有这一声明,这里所说的“认证”仅指 USCIS 要求的认证。该机构不设认可的译员或公司名单。没有人工认证的机器翻译不符合要求。
IR-5 签证翻译从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开始
I-130 通过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证明上必须载明父母的信息。该文件随 I-130 表格一并提交给 USCIS,因此适用 USCIS 的规定,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英文。申请人在国外出生时,翻译须涵盖整份证明:登记机关抬头、每一栏内容、登记编号和日期、印章,以及登记员的签名(用方括号标注为“[签名]”)。
如果父母一方是申请人的父亲,档案中通常还需要父母的结婚证明,或者证明子女已按当时适用的法律被婚生化的证据。与母亲的关系则以出生证明本身为依据。继父母和养父母另有各自的规定,这里仅作简要说明:继父母与申请人父母的婚姻必须发生在申请人年满 18 周岁之前,养父母则依靠收养判决书及相关法院记录。具体提交哪些材料由律师或认可代表决定,翻译公司负责翻译选定的文件。
源语言取决于登记机关。墨西哥的 acta de nacimiento 需要西班牙语出生证明翻译。菲律宾 PSA 证明通常以英文印制,但地方民事登记处的副本和教会记录可能含有他加禄语或西班牙语内容,这些页面可以通过他加禄语出生证明翻译来处理。菲律宾案件的家庭往往还有其他文件需要同样处理,可使用他加禄语翻译服务。
父母为 DS-260 准备的本人文件
父母填写 DS-260 移民签证申请表,并将民事文件的扫描件上传到 CEAC 门户网站,面谈时再携带原件或认证副本。如果文件不是英文,也不是父母申请所在国的官方语言,国家签证中心和领事馆要求提供认证翻译。官方语言这一例外只适用于 NVC 和领事馆。提交给 USCIS 的记录必须是英文。父母的档案通常包括:
- 父母本人的出生证明,签发国提供详式版本的,应提供详式版本。
- 现任婚姻的结婚证明,适用时包括与申请人另一方父母的结婚证明。
- 每一次此前婚姻的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
- 父母曾居住过的国家出具的警方证明,涵盖领事馆所询问的时间段。
- 签发机关无法提供的记录,以辅助证据代替。
此前的婚姻需要各自的文件链,因为每一段婚姻都由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终结,每份文件都与相应的结婚证明一并完整翻译。结婚证明翻译会让配偶姓名、结婚日期和地点以及主婚人的印章与原件位置一致。警方证明翻译涵盖签发机构的印章、签发日期以及所查询范围的说明。
翻译古旧的手写出生登记簿
父母的出生记录往往已有数十年历史,许多是手写在装订成册的登记簿中。完整翻译意味着页面上的一切内容:印刷的标题、手写的条目、印章、签名、编号以及所有页边备注。页边备注尤其需要留意,因为登记员可能在原始条目旁添加了后来的更正、父母一方的认领或姓名变更。页面背面的备注同样要翻译。
无法辨认的部分标注为“[无法辨认]”,而不是猜测,空白栏标注为空白。版面与原件保持足够接近,使官员能够把每一行译文与原文对应起来。如果出生是在事件发生多年后才登记的,译文会同时保留出生日期和登记日期,因为两者之间的间隔是领事馆会看到的信息。
出生记录与护照之间的姓名差异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上,母亲往往使用婚前姓氏,而她的护照上则是婚后姓氏。讲西班牙语的家庭有两个姓氏,菲律宾人的中间名通常是母亲的婚前姓氏,越南人的姓名则把姓放在前面。读者如果孤立地看到这些情况,可能会把一个人误认为两个人。
对于非拉丁文字的姓名,译员按父母护照上的拼写进行音译,并可以在译注中记录原文中的写法。父母档案中的每份文件随后都使用同一拼写。如果原文本身对同一姓名有两种拼写,译文会按原样同时保留两种拼写,再由律师或父母通过一份简短的声明说明差异。
出生记录不存在时的辅助证据
有些父母出生的地方,记录已被销毁,或从未制作,或从未保存。父母首先要证明原始记录无法获得,方式是由签发机关出具书面说明,或者提供互惠表中说明该记录一般无法获得的条目。登记机关出具的否定证明与其他证明一样翻译,其中会写明查询的年份。
然后由辅助证据代替缺失的出生证明。常见的选择包括教会或洗礼记录、学校记录、医疗记录,以及了解出生情况的人所作的宣誓书(通常为两份),其中每一份外文材料都需要各自的认证翻译。相关文章出生证明缺失时的辅助证据会逐一介绍这些记录。
下单前先查阅互惠表
美国国务院发布了各国签证互惠与民事文件表。它列出每个国家签发哪些民事文件、由谁签发,以及哪种版本可以接受,例如接受详式出生证明而非摘要。USCIS 官员和领事官员都会参考这份表。先查看相应条目,可以避免为领事馆不接受的版本支付翻译费用。
下单前,请备齐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父母的出生证明和结婚记录、此前婚姻的离婚或死亡记录以及警方证明,并将每一份与互惠表中的条目对照。我们为每份文件分别出具认证声明。Texliff 提供出生证明认证翻译,申请人和父母的记录都可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