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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开案件动议:移民法庭新证据的认证翻译

重开案件动议以新证据为基础,外文证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认证翻译。本文介绍带日期的翻译证明、民事记录和医疗记录、证据目录编排,以及向政府方送达。

要点总结

  • 在移民法庭提出重开案件动议时,每一份外文新证据都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有经签名的翻译证明。
  • 《移民法庭实务手册》要求翻译证明为打印件并经签名,其中包含译员的联系方式,以及关于译员能力和翻译准确性的声明。
  • 为每份文件分别出具翻译证明更为稳妥,因为法庭无需阅读合并的声明,就能把每份译文与其原件对应起来。
  • 每份翻译证明都有自己的日期,外国文件的签发日期则原样照录,使新证据出现的时间一目了然。
  • 死亡证明和结婚证明需要完整翻译,姓名按登记机关的拼写照录,所有页边批注、印章和签名都要加以说明。
  • 来自国外的医疗记录需要准确的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和剂量,而法语和海地克里奥尔语混用的记录,则需要精通这两种语言的译员。
  • 无法辨认的文字标注为“[illegible]”,空白栏位注明为空白,因为对看不清的部分凭空猜测,可能造成与其他证据之间的表面矛盾。
  • 如何证明证据是新的,由律师或经认可的代表决定;文件方面要做到的是,原件上有清楚的签发日期,翻译证明上有清楚的日期。
  • 证据需要编页码并列入目录,原件或认证副本放在译文和翻译证明之前,整套材料还要送达政府方。
  • 下单之前应先查看 travel.state.gov 上的互惠表(Reciprocity Schedule),因为翻译了错误版本的民事记录,会白费功夫。

在移民法庭提出的重开案件动议以新证据为基础,每一份用其他语言写成的新证据,都需要附上完整的英文翻译和经签名的翻译证明。《移民法庭实务手册》(Immigration Court Practice Manual)对向移民法官提交的材料作了这一规定,而随动议提交给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的证据,也适用同样的要求。由于动议取决于这些新文件能证明什么,未经翻译或翻译不当的证据,会让法官没有可供衡量的依据。

这些规则与适用于法庭上任何证据的规则相同,《移民法庭实务手册》对此有说明。重开案件动议的不同之处在于所涉文件的类型:听证之后形成的记录、在长时间等待后从国外取得的记录,以及经过更正或重新签发的记录。每一类都有各自的翻译要点。

重开案件动议中需要认证翻译的证据

重开案件动议中的新证据通常来自原籍国或外国机构,因此大部分不是英文。附哪些材料由律师或经认可的代表决定,之后由翻译公司处理其中的外文文件。常见的文件如下:

  • 外国法院的判决,例如听证之后作出的离婚判决、监护令或刑事裁定。
  • 听证之后去世的配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死亡证明。
  • 听证之后缔结的婚姻的结婚证明。
  • 来自国外、记录诊断或治疗情况的医疗记录和医院报告。
  • 更正过或重新签发的民事记录,例如修订后的出生证明或详式副本。

国家状况类文件,例如新的法令、新闻报道或非政府组织的报告,同样适用这一规则。国外证人的书面陈述也要完整翻译,包括标题、签名栏和所有印章。无论是哪一类文件,法庭都要求翻译整份文件,而不是提交人挑选的节选。

每份证据的翻译证明

《实务手册》要求翻译证明为打印件并经签名,其中包含译员的联系方式。证明中还须声明译员有能力将该外语翻译成英语,并声明译文完整、准确。为每份文件分别出具翻译证明更为稳妥,因为这样法庭无需阅读合并的声明,就能把每份译文与其原件对应起来。

翻译证明上要写明日期,而在重开案件动议中,日期比平时更重要。动议围绕“什么是新的”展开,所以各项证据应当呈现清楚的先后顺序:外国文件有自己的签发日期,翻译证明则有自己的日期,表明译文完成的时间。如果某份记录曾为之前的申请翻译过,用于新动议的那份副本仍然需要附上翻译证明。关于提交规则的更多内容,见移民法庭翻译要求一文。

看不清的印章、手写的页边备注或空白栏位,同样属于该页内容的一部分。译文会把无法辨认的文字标注为“[illegible]”,用方括号说明签名和印章,并注明空白部分为空白。这里不能使用机器翻译,因为它没有认证,而且经常把姓名、日期和法律术语翻错。

新发生事件的死亡证明和结婚证明翻译

死亡和结婚是听证之后最常补充提交的两类民事事件。死亡证明翻译会照录登记号、死亡日期和地点、记录中给出的死因,以及申报人和登记官的姓名。姓名按登记机关的拼写原样呈现,即使同一个人在护照或之前的申请中拼写不同。例如,来自墨西哥或中美洲的西班牙语记录通常带有两个姓氏,两者都按记录所用的顺序保留。

结婚证明翻译采用同样的做法。夫妻双方的姓名、结婚日期和地点、主婚人或登记处,以及证婚人都要翻译,所有页边批注也不例外。如果原件是详式记录,翻译的就是详式版本。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列明了各国签发的版本,因此下单翻译之前值得先查一下。

作为新证据的国外医疗记录

医院记录、出院小结、化验结果和医生信函,往往正是重开案件动议背后的新事实。医疗记录翻译必须准确呈现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和剂量,因为诊断术语被改动,或入院日期有误,都可能看起来与卷宗中的其他证据相矛盾。医生的手写笔记会被辨读并翻译,无法辨认的部分标注为无法辨认,而不是猜测。

来自海地的记录可能用法语、海地克里奥尔语书写,也可能在同一页中混用两种语言,译员必须精通每一段所用的语言。海地克里奥尔语医疗记录翻译会保留诊所的信头、印章和签名。关于这门语言的更多信息,见海地克里奥尔语翻译服务页面。

证明证据是新的

重开案件动议必须证明,该证据在之前的听证时无法取得或无法提交,而如何作出这一证明,由律师或经认可的代表决定。从文件方面看,要点很简单:每份外国文件都应显示其签发日期,译文应原样照录该日期,不作改动。听证日期之后签发的记录,本身就能证明其时间;而早已存在的记录,则会提出一个律师必须在动议本身中回答的问题。

当原件使用其他历法或不同的日期顺序时,日期尤其需要注意,例如中文记录使用的年份在前的顺序,或沙特阿拉伯记录中的伊斯兰历日期。译文按原样给出日期,如果原件使用的历法与公历不同,则在方括号中补充换算后的日期。按月、日、年顺序书写的日期,是美国法庭最容易读懂的形式。

证据目录、页码编排和向政府方送达

移民法庭要求证据编页码并列入目录,重开案件动议也不例外。在典型的材料包中,外国原件或认证副本放在最前面,接着是其英文译文和翻译证明,整份材料使用连续的页码。目录按名称列出每一份证据,这样法官查找翻译后的医院报告时,可以同时找到它和紧挨着的原件。

动议及所有证据(包括译文)的副本要送交国土安全部的律师,并附上送达证明。当材料包之后需要更正或补充时,如I-290B 的更正译文与新证据一文所述,替换的译文也以同样方式送达。USCIS 的上诉程序有所不同,所以这里单独讲法庭方面的做法。

提交前准备翻译材料包

下单之前,请收集每份新文件的原件或认证副本,对照互惠表确认版本,并向翻译公司提供每一页的清晰扫描件,包括背面。我们 Texliff 会完整翻译每份文件,并附上经签名并注明日期的翻译证明,移民法庭认证文件翻译通常就是这样交付的。之后由律师把译文加入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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