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总结
- DS-160 表格以英文填写,但凡不是英文、也不是申请所在国官方语言的辅助文件,都需要认证英文翻译。
- 官方语言例外只适用于领事馆和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同一份文件一旦提交给 USCIS,这一例外就不再适用。
- 常见非移民类别的申请人最常携带在职证明、银行证明、房产记录、毕业证书和民事记录,具体哪些文件必须提供,以领事馆自己的说明为准。
- H-1B 或 L-1 工作人员的家属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因此结婚证和子女的出生证明也需要认证翻译。
- 每份领事馆用翻译件都附有译员签署的声明,说明译文准确,且译员有能力从源语言进行翻译。
- 文件是否需要翻译取决于申请人递交申请的国家,因此越南毕业证书在胡志明市和在第三国的处理方式不同。
- 签证官在窗口前的时间很有限,所以保持原件版式、并将姓名、金额和日期与原件所印完全一致的翻译件,比一大叠材料更便于使用。
- 单纯的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而且会误译姓名、日期、缩写和法律术语,因此不符合领事馆的要求。
- 221(g) 通知函会列出缺少的材料,为此补交的任何翻译件,都需要附上与第一批文件相同的签署认证。
- 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会显示某类民事文件的哪一种版本可被接受,订购翻译之前先查阅,可以避免为错误的版本付费翻译。
DS-160 表格在线用英文填写,所以表格本身无需翻译。需要翻译的是随申请一起提交的文件:凡不是英文、也不是申请所在国官方语言的文件,领事官员都要求附上认证英文翻译。
这一规定由美国国务院为其领事馆制定,范围比 USCIS 适用的规定窄。领事馆可以不要求翻译而直接阅读当地官方语言的文件,但 USCIS 没有这样的例外。因此,在领事馆通过的文件,如果之后要用于向 USCIS 提交的申请,就需要认证翻译。许多申请人即使办理的是领事案件,也会订购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因为按这一标准准备的翻译件在两个地方都能使用。
需要认证翻译的 DS-160 面谈文件
面谈时间很短。签证官根据 DS-160 的答复,以及申请人递交的少数几份佐证文件来办理。哪些文件重要,取决于签证类别和领事馆自己的说明,其中任何外语文件都适用翻译规定。下面列出常见非移民类别的申请人最常携带的文件,但实际要求以领事馆的说明为准。
- B-1/B-2 访客通常携带在职证明、银行证明,以及能说明其与本国联系的房产或经营记录。
- F-1 学生携带以前学校的毕业证书和成绩单,以及说明由谁支付学费的银行证明。
- H-1B 工作人员如果领事馆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和以前雇主出具的证明信,因为申请是以这些背景为基础提出的。
- L-1 调派人员可能需要提供国外雇主出具的信函,说明调派前所任职位。
- K-1 未婚夫(妻)携带出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此前任何一段婚姻的离婚判决书。
家属还会增加一组记录。作为 H-1B 或 L-1 工作人员家属申请的配偶,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因此结婚证翻译和子女的出生证明要放在同一份材料中。每份记录都有各自的认证,这样需要更换其中一页时,不必重做整套文件。
领事馆翻译规定与官方语言例外
按照领事馆的规定,每份翻译件都附有译员签署的声明,说明译文准确,且译员有能力从该语言进行翻译。非移民申请人在面谈时携带原件和翻译件。在 K-1 和移民签证案件中,申请人把扫描件上传到 CEAC 门户网站,并在面谈时携带原件或认证副本。NVC 翻译要求与 USCIS 规定的比较见另一篇文章。
官方语言例外取决于申请人在哪里申请,而不是在哪里出生。F-1 申请人在胡志明市持有的越南毕业证书,属于申请所在国官方语言的文件。而一位越南公民如果在第三国申请,同一份毕业证书就需要英文翻译,如果该证书之后出现在向 USCIS 提交的申请中,同样需要翻译。一次准备好的越南语毕业证书翻译可以同时满足这两种情况,而越南语翻译服务可以处理随之而来的成绩单和各类记录。
领事官员如何阅读翻译文件
窗口前的官员对每位申请人的时间都很有限,所以文件必须一目了然才有帮助。翻译件应与原件版式足够接近,使英文的每一行都能对应到它所出自的那一行。戳记、印章、签名和手写批注在方括号中加以说明,无法辨认的部分标注为无法辨认,而不是猜测。单纯的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而且会误译姓名、日期、缩写和法律术语,因此不符合要求。
一小套清晰的翻译件,比一大叠材料更有效。银行证明或对账单主要看账户持有人、余额和日期,所以这三项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为墨西哥或哥伦比亚申请人准备的西班牙语银行对账单翻译,会按原件所印保留账号、金额、币种和日期。姓名按护照上的拼写,因为官员看到同一个姓名有两种拼写时,会停下来询问。
221(g) 补充材料要求
《移民和国籍法》第 221(g) 条是领事官员因缺少某些材料而暂时拒绝申请所依据的条款。申请人会收到一封信,列出需要寄送或补带的材料,清单中常常点名在职证明、财务记录或民事记录等文件。
以这种方式要求提供的翻译件,遵循与其他翻译件相同的认证规则。申请人按信中说明的方式寄送,同时附上原件副本,不得用另一份文件代替所要求的文件。未经翻译的文件,或没有认证的翻译件,可能使案件停留在原处,信中列出的要求仍然未完成。
面谈前检查 DS-160 文件
民事文件存在版本问题,应在翻译任何内容之前确定。美国国务院的各国签证互惠与民事文件表按国家列出了存在哪些文件、由谁签发,以及哪一种版本可以被接受。领事馆要求完整记录时却翻译了摘要版,既浪费费用,也浪费时间。申请人提交什么由律师或认可代表决定,因此对这套文件有任何疑问,都应向这位人士咨询。
最后检查包括三点:每份翻译件上的姓名拼写与护照和 DS-160 一致,面谈时手头有原件,每份翻译件都有各自签署的认证。Texliff 为每份翻译件准备各自的认证,并使版式与原件保持一致。对于财务证明,银行对账单翻译是现阶段最常被要求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