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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90B 新证据翻译与更正后的翻译材料包

I-290B 表格的申请往往取决于首次提交时缺失或翻译不佳的证据。本文说明更正后的翻译材料包包含哪些内容,以及如何处理来自国外的新证据。

要点总结

  • 依赖外语证据的 I-290B 表格上诉和动议,需要为提交材料中新增的每一份文件提供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上译员签署的认证声明。
  • 拒批可能源于从未提交的翻译、缺少认证要素的翻译,或因错误而使档案显得前后不一致的翻译。
  • USCIS 的政策允许官员在初始证据不足时,不先发出补件通知 (RFE) 而直接拒批,因此翻译方面的缺口可能最先出现在拒批通知中。
  • 更正后的材料包包括:一份清晰的原件副本、一份新的完整翻译、每份文件各自独立的认证,以及代理人提供的简短事实说明。
  • 更正后的翻译应作为新的证据附件归入档案,并注明它所替代的附件,使官员能够看到两个版本以及出现第二个版本的原因。
  • 准备更正材料包时,正好可以比对所有涉及同一人的已翻译文件,避免修正了一份附件,却在另一份附件中留下冲突。
  • 截止日期以拒批通知上印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在拿到国外新证据的第一份清晰扫描件时就开始翻译,而不是等待原件。
  • 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 (Reciprocity Schedule) 会说明哪种版本的民事文件可被接受,翻译了错误的版本,就会白白耗费提交期限不会返还的时间。
  • 无法取得主要记录时,申请材料应说明这一情况并补充次要证据,而这些次要证据中的每一份外语文件同样需要认证翻译。
  • 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而且在姓名、日期和法律术语上容易出错,因此不能满足上诉或动议对翻译的要求。

I-290B 表格用于就拒批决定向行政上诉办公室 (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提出上诉,或提出动议,请求重新开启或重新审议该决定。添加到该表格的每一份外语文件,都需要附上完整的英文翻译和译员的认证。如果拒批可追溯到翻译缺失、不完整或有缺陷,更正后的翻译应作为新证据与 I-290B 表格一并提交。USCIS 在其 I-290B 表格页面上发布该表格及其填表说明,而提交材料中应包含哪些内容,由律师或获认可的代理人决定。

I-290B 新证据翻译:常见的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翻译从未提交。原始申请材料中的外语文件旁边没有英文版本,于是官员要么发出了补件通知 (RFE) 但未获答复,要么因初始证据不足而拒批。在这种情况下,USCIS 的政策允许不先发 RFE 而直接拒批,因此翻译方面的缺口可能第一次就出现在拒批通知中。

第二种情形是翻译已经存在,但缺少认证要素。USCIS 要求提供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上译员的声明,说明该翻译完整、准确,且译员有能力将该语言翻译为英文。实际操作中,认证上会有译员的打印姓名、签名、日期和联系方式。只有译文而没有签署声明的翻译,不符合要求。

第三种情形是翻译中的错误使证据显得前后不一致。例如出生证明认证翻译中日和月的位置颠倒,或结婚记录与护照之间同一个姓氏出现两种拼写,即使原始文件本身是一致的,也可能被视为档案中的冲突。日期格式是常见的原因,因为许多国家先写日,而中文记录先写年。

更正后的翻译材料包包含哪些内容

更正后的材料包包含四个部分,每一部分都让官员无需任何人解释,就能将新翻译与原件进行比对。适用的标准与任何用于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相同:译文覆盖整页内容。

  1. 一份清晰的原始文件副本,如果背面有任何文字,也应包括背面。
  2. 一份新的完整英文翻译,涵盖每一个印章、公章、签名、手写条目、页边批注、页眉和页脚。
  3. 每份文件各自独立的认证,由译员签名并注明日期,并包含联系方式。
  4. 代理人提供的简短书面说明,指明更正的是哪一份附件以及更正了什么。

这份说明只是对事实的平实陈述,例如“附件 4 中出生日期的日和月被颠倒了;附件 4-A 为更正后的翻译。”翻译公司不撰写法律论述,也不决定申请材料应如何说明先前的错误。它的工作是做出在每一点上都与原件一致的翻译。

当某份翻译中的姓名或日期有误时,相同的拼写或日期格式可能已被沿用到档案中的其他文件。准备更正材料包时,正好可以比对所有涉及同一人的已翻译文件,这样更正就不会只修好一份附件,却在下一份附件中留下冲突。

为什么更正后的翻译要标注为新附件

更正后的翻译应有自己的附件编号,不应在不作说明的情况下替换早先的版本。官员的档案中已经有第一份翻译,如果第二个版本使用相同的编号却内容不同,看起来就像是一处无人解释的改动。使用新的编号并注明所更正的附件,官员就能看到两个版本,也能明白第二个版本为何存在。

认证也是同样的道理。新的认证应通过标题、签发机关和日期来标明它所涵盖的文件,这样它就不会被附到错误的附件上。对于结婚证,这意味着按原件上的写法写明两位配偶和登记机关。如果原始申请材料包含西班牙语记录,那么逐行遵循原件版式的西班牙语结婚证翻译会使比对变得简单,而西班牙语翻译服务或其他语言的对应服务所涵盖的任何其他语言,也是如此。

在通知期限内翻译来自国外的新证据

I-290B 申请中的新证据往往来自美国境外:民事登记机关重新签发的记录、签发机关的信函,或了解该事件的人所作的陈述。截止日期以拒批通知上印制的日期为准,向国外申请记录所花费的时间也算在可用时间之内。因此,翻译应在拿到清晰扫描件时就立即开始,而不是等待全套原件。

订购翻译之前,代理人应查看美国国务院针对相关国家的互惠表 (Reciprocity Schedule)。该表列出有哪些民事文件、由谁签发,以及哪种版本可被接受,例如要求提供详式记录,而不是节录本。翻译了错误的版本,就会耗费截止日期不会返还的时间。

无法取得主要记录时,申请材料应说明该记录无法取得,并提供次要证据。常见的形式有教会记录、学校记录、医疗记录,以及了解该事件的人所作的书面陈述。另一种语言的签名声明与其他任何宣誓书翻译工作一样:全文、签名栏、日期和每一个印章都要翻译,并附上认证。

I-290B 动议与上诉:翻译规则有何要求

上诉是请求行政上诉办公室依据第一位官员审理时的档案来复审该决定。动议则是请求作出该决定的办公室因出现新事实而重新开启案件,或因存在错误而重新审议。两种途径适用同一条翻译规则:申请材料中的每一份外语文件都需要英文翻译及其认证,而机器生成的翻译不被接受,因为它没有人工认证,而且往往在姓名、日期和法律术语上出错。

在整理材料包之前,请把拒批通知、原始附件和新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并标出代理人希望更正的附件。更正后的结婚证翻译或任何其他重做的文件,只有在手头有早先版本时,才能与旧附件的编号保持一致,所以请保留两个版本。我们会为每份文件准备新的翻译和单独的认证。

USCISEvidence TranslationRFEForm I-29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