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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 USCIS 和移民法庭的良好品格证明信翻译

宗教领袖、雇主和社区团体出具的信函会被完整翻译,职务头衔、印章和签名都保留在原有位置。品格证明信或困难证明信的每一个部分,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

要点总结

  • 以外语书写的品格证明信或困难证明信,必须完整翻译成英文并附上认证,因为 USCIS 的规定不接受对证据材料的节译或部分翻译。
  • 支持信会出现在 N-400 良好品格证据、I-601 和 I-601A 困难证明材料、移民法庭的取消驱逐出境案件以及 I-212 申请中,具体提交哪些信函由律师决定。
  • 完整的翻译涵盖信头、写信人的职务、写信人认识当事人的时间长短、每一项具体事实、结尾、签名以及所有印章。
  • 无法辨认的字词会标注为无法辨认,表格中的空白行会标注为空白,因此译员绝不会去猜测官员也能看出模糊不清的文字。
  • 宗教头衔和组织名称以英文给出,并在括号中附上原文,同一个组织在案卷中的每一封信里都使用同一种译法。
  • 同一个人的姓名在所有信函中只使用一种拼写,因为同一位教友出现两种拼写,会引出这些信函本来要消除的疑问。
  • 由许多人联名签署的信函按原样翻译,包括每个印刷体姓名、地址、日期和签名标记,不合并行,也不添加签名人数。
  • 译文保留写信人朴实的措辞、宗教用语和引用的经文,不添加赞美之词,不更正日期,也不去化解同一封信中前后矛盾的说法。
  • 以正式宣誓声明形式写成的信函按宣誓书处理,为每封信单独出具认证是更稳妥的做法。
  • 移民法庭的证据需要翻译证明,而由不识英文的人签署的英文声明,则需要口译证明。

牧师、伊玛目、神父、雇主、教练或社区协会出具的信函,都要完整翻译成英文,并由翻译公司像对待申请材料中的其他外文文件一样出具认证。USCIS 的规定要求完整翻译,因此不能把信函删减成只剩赞美当事人的几句话。每封信都作为普通证据,通过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处理,并附有各自的认证。

良好品格证明信翻译会用在哪些场合

支持信会出现在多种案件中。在 N-400 案件中,信函可以作为良好品格的证据提交,通常是在申请人的记录中有需要解释的情况时。在 I-601 和 I-601A 豁免案件中,亲属、教会和雇主出具的信函用来说明困难情形。在移民法庭上,它们是取消驱逐出境案件中的证据,也会随 I-212 申请一并提交。哪些信函放入案卷由律师或经认可的代理人决定,翻译公司则处理被选定的全部信函。

每一封外语信函都需要各自的英文翻译和认证。已经是英文的信函无需翻译,但混合使用多种语言的信函,例如附有西班牙语附件的英文说明信,其中的外语部分需要翻译。手写信函和用手机拍摄的信函与打印信函的翻译方式相同,无法辨认的字词会加以标注。

品格证明信的完整翻译包含哪些内容

一封信看似很短,但包含的要素不止正文段落。每个要素都会被翻译,并放在与原件相同的位置,方便官员把两份文件并排对照。

  • 信头,包括组织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登记号或税号,以及标志中的文字。
  • 日期、称呼,以及写信人的姓名和职务。
  • 写信人认识当事人的时间长短和身份关系的说明,以及写信人描述的每一项具体事实、日期和事件。
  • 结尾、以“[signature]”标示的签名、签名下方的印刷体姓名,以及任何手写的备注。
  • 组织的印章,其文字予以翻译并描述其形状,以及页面背面印有的任何内容。

译员无法辨认的内容会标注为“[illegible]”,而不是猜测,预印表格上的空白行则标注为空白。认证声明中写明译文完整准确、译员精通两种语言,以及所翻译的是哪份文件。为每封信单独出具认证是更稳妥的做法,因为信函往往在不同时间、以不同的证据附件形式进入案卷。

括号中的宗教头衔和组织名称

宗教领袖的头衔在不同语言之间无法整齐对应。一封西班牙语信函可能由“pastor”“padre”或“ministro”签署,海地克里奥尔语信函可能由“pastè”签署,阿拉伯语信函则可能由伊玛目或谢赫签署。译文采用与写信人角色相符的英文头衔,并在其首次出现时于后面的括号中附上原词,这样官员无需依赖译员的选择,也能看清信中所写的内容。

组织名称遵循同样的规则。信头上的“Iglesia Bautista Nueva Vida”译为“New Life Baptist Church [Iglesia Bautista Nueva Vida]”,之后每次提到以及该组织的每一封其他信函中,都使用同一种译法。例如,海地教会和协会的信函需要海地克里奥尔语翻译服务,使牧师的头衔和教会名称在各封信之间保持一致。

人名按原文照录,只有原文使用非拉丁文字时才进行音译。一位教友在一封信中写作“Jean-Baptiste”,在另一封信中写作“Jan Batist”,会引来本可避免的疑问,因此同一个人在案卷的每封信中都使用同一种拼写。

格式信函和多人联名签署的信函

社区协会和教会有时会出具一封由几十名成员共同签署的信,或是附有姓名、地址和签名表格的联名请愿书。译文对信函正文只翻译一次,然后翻译签名表格的每一行:每个印刷体姓名、每个地址、每个日期,以及每个签名对应的“[signature]”标记。无法辨认的姓名标注为“[illegible]”。重复的行不会删除,姓名不会合并,也不会添加签名人数。

当几个人提交同一份事先写好的文本并各自加了少量个人内容时,每个版本都作为单独的文件翻译。这些补充内容往往是唯一带有具体事实的部分,因此比共用的措辞更重要。如果雇主在信函后附上合同或职位说明,该附件是单独的文件,需要另行办理法律合同翻译和认证。

保持写信人的语气,不添加赞美

品格证明信出自普通人之手,译文保持与原文相同的水准。写信人称邻居为“una buena persona”,译为“a good person”,而不是“a pillar of the community”。“que Dios lo bendiga”之类的宗教用语按其字面意思翻译,不会删除,也不会改成正式的书面语。信中引用《圣经》或《古兰经》的经文时,按写信人引用的原话翻译,出处标注保持原样。

原文中的拼写错误、断句不当的长句和朴素的措辞,在英文中同样保持朴素,因为官员读到的应当是对实际所写信函的翻译。译员不会更正日期、修改前后矛盾之处,也不会补充缺失的事实。如果一段话说写信人认识当事人十年,另一段说八年,两种说法都按原文翻译。

以正式宣誓声明形式写成的信函按宣誓书处理。西班牙语宣誓书翻译和海地克里奥尔语宣誓书翻译页面介绍了此类声明所带的额外措辞,而USCIS 宣誓书翻译一文则更广泛地讲解了在国外书写的声明。

移民法庭证据中的品格证明信

《移民法庭实务手册》(Immigration Court Practice Manual)要求外语文件附有英文译文和翻译证明。该证明须为打印并签名的文件,包含译员的联系方式以及关于能力和准确性的声明。证据材料会编页码并建立索引,因此每封信的译文都按原件的页面顺序排列。移民法庭翻译要求一文列出了法庭提交材料的规则。

当一封信或一份声明是用英文为不懂英文的人写成时,适用另一种文件。签署人此时需要口译证明,用来确认文件内容已用签署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向其宣读。翻译证明只适用于以另一种语言书写的文字材料。

下单之前,请准备好每一封信函的原件,包括带有印章或备注的页面背面,并注明每封信属于哪份证据或哪个证据部分。Texliff 为以声明形式写成的信函提供宣誓书翻译,同一套材料中的每封信都会获得各自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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