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总结
- 通过 I-129 表格递交的 O-1 申请,要求证据中的每一份外语文件都附有经认证的英文译文,USCIS 法规要求每份译文都必须完整。
- 译员的认证声明必须说明其精通两种语言并保证译文准确,为每份文件单独出具认证声明是更稳妥的做法。
- 对于报纸或出版物,只需翻译相关的那篇文章,但译文仍应注明出版物名称、日期、页码、标题和作者署名。
- 新闻稿、艺术节节目单和宣传册都属于完整文件,因此提交的页面需要全文翻译,包括信头、联系方式和末尾的标准说明文字。
- 评论文章必须保留评论者原有的赞誉程度和讽刺意味,因为仅靠机器翻译没有任何人工认证,而且会改变语气重点、人名和习语。
- 艺术作品的标题译成英文,并在括号中附上原标题,此后每次提到该作品,都使用相同的英文译法。
- 奖项证书和销售记录需要全文翻译,其中的签名和印章要加以说明,数字保持不变,货币按原文印刷的形式保留,不做换算。
- 含有外国法律条款的合同按字面逐条翻译,并保留原有的条款编号;没有对应英文概念的术语放在括号中保留原文,经简签的修订和手写改动也要一并处理。
- 由经纪人为多场演出递交的申请会使文件数量成倍增加,因为每一份外语合同、交易备忘录和行程单都需要单独翻译并单独认证。
- 受益人的姓名、场馆名称和英文标题在每一份证据中都应保持一致,至于哪些文件应当纳入申请,则由律师或认可代表决定。
通过 I-129 表格递交的 O-1 申请,要求证据中的每一份外语文件都附有经认证的英文译文,而在这一类别中,这通常指来自受益人母国的媒体报道、奖项证书、合同和专家推荐信。USCIS 法规要求每份译文都必须完整,并附有译员关于其能力和译文准确性的认证声明。申请人、经纪人或律师事务所会将译文与原件一并递交。
外国文件往往占据 O-1A 或 O-1B 申请材料的很大一部分,因此译文缺失、不完整或未经认证,都可能招致补件通知 (RFE) 或拒批意向通知 (NOID)。提供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的翻译公司,会把每一份证据都视为独立的文件,并各自出具认证声明。每类证据会引出不同的问题,下文将逐一说明。
外国媒体报道与评论:翻译相关文章
对于报纸或其他出版物,只需翻译相关的那篇文章,而无须翻译整期内容。译文仍应注明文章刊登的位置:出版物名称、日期、页码或版面、标题和作者署名。属于该文章的图片说明、引文摘录和侧栏内容也要一并翻译,因为审理官员阅读英文版本时,应当能够把每个部分与剪报一一对应。
其他类型的印刷材料同样遵循译文须涵盖页面全部内容的一般规则。经纪机构、艺术节或剧院发布的新闻稿属于完整文件,因此新闻稿翻译要包括信头、联系方式区块以及底部的标准说明文字。对于来自拉丁美洲经纪机构或艺术节的西班牙语新闻稿翻译,规则也是一样。如果艺术节节目单或展览宣传册翻译属于证据的一部分,则所提交的页面需要全文翻译,而申请人应在翻译开始之前决定提交哪些页面。
评论文章:保留评论者的语气
评论之所以能成为证据,在于评论者如何评价这部作品,因此译员必须让评论者的赞誉程度与原文完全一致。措辞克制的表述不应变成最高级,带有讽刺的话也不应被改成平铺直叙的陈述。当评论者引用演出中的某句台词时,该引文按原样翻译,并归于同一位说话人。
仅靠机器翻译没有任何人工认证,而且往往会改变习语、人名和语气强弱,而这些恰恰是评论中最关键的细节。由人工译员完成的认证翻译,会保留评论者的委婉措辞,在英文能够表达的情况下保留评论者的比喻,对于没有直接英文对应的短语,则用简短的括号注释加以说明。
作品标题、奖项和销售记录
艺术作品的标题译成英文,并在其后用括号附上原标题,例如英文标题之后用方括号标出原文。英文版本便于官员阅读文件,括号中的原标题则便于官员将标题与原始文件以及提到同一作品的其他证据对应起来。每份文件中该标题首次出现时同时给出两种形式,此后每次出现都使用相同的英文译法。
奖项证书和艺术节证书需要全文翻译:颁奖机构名称、奖项类别、日期、颁奖词原文,以及对每个签名和印章的说明。票房报表、销售报告和版税记录的数字完全按原文印刷的样子保留。货币符号、小数点符号和日期顺序都保持原样,译文不会把一种货币换算成另一种货币。人名的罗马字拼写与受益人护照保持一致。
含有外国法律条款的合同与交易备忘录
与外国演员、制片公司或演出推广方签订的合同,按字面逐条翻译,并保留原有编号。属于外国法律体系的术语,在英文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贴近原意翻译。如果不存在对应的英文概念,则把原术语放在括号中保留,以免读者将其误认为熟悉的美国法律术语。适用法律和管辖权条款与其他条款一样翻译,不作任何解释。
韩语法律合同翻译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演员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协议,附有附表、签字页和经简签的修订。每一份附表、每一枚印章和每一处手写改动都要翻译或加以说明,而韩语到英语认证翻译的语言页面则介绍了韩语原件的处理方式。工会和行会会员证、交易备忘录和聘用函也遵循同样的全文翻译规则。
使用其他语言撰写的专家推荐信与行程单
以受益人母语撰写的专家推荐信,连同信头、日期、签名栏和联系方式一并翻译,使英文版本读起来就是同一封信。翻译公司不会为了文风而修改推荐信,也不会添加信中没有写明的资历。如果写信人另行签署了英文版本,那份英文版本属于另一份文件,应作为独立文件提交。
国外演出的行程单是一份由日期、场馆和城市组成的清单,翻译时场馆名称和地名按原文的写法呈现,并在已有通行英文名称的情况下一并附上英文形式。日期顺序保持不变,译文会注明所用的日期格式,以免把日误认为月。哪些演出和哪些文件应当纳入申请,由律师或认可代表决定。
经纪人递交的申请会使文件数量成倍增加
当经纪人为多场演出递交申请时,每场演出都会带来各自的合同、交易备忘录、场馆函件和行程单。每一份外语文件都需要单独翻译,为每份文件单独出具认证声明是更稳妥的做法。因此,一次长途巡演可能产生大量译文,而这些译文之间必须相互一致。
整套文件之间的一致性比平时更为重要。受益人的姓名、场馆名称和作品的英文标题,应当在每一份证据中保持一致。下单之前,申请人或经纪人应准备好以下材料:
- 每一页的清晰扫描件,包括盖有印章或带有手写批注的页面背面。
- 一份列明每个文件属于哪一项证据的清单。
- 受益人姓名的护照拼写,以及作品偏好的英文标题。
- 出版物和场馆名称在英文中应当呈现的写法。
有了这些材料,我们会把每一项证据都作为独立的认证翻译来准备,其中包括为每份演出协议提供的法律合同认证翻译,以便官员将每一页译文与原件一一对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