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总结
- 只有当签发国把宗教婚姻记录视为官方婚姻记录时,它才对 USCIS 有效,而互惠表(Reciprocity Schedule)会说明适用哪一个版本。
- 任何提交给 USCIS 的外语婚姻记录,无论是民事文件还是宗教文件,都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上译员的认证声明。
- 下单翻译之前,请先查阅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因为翻译了错误版本的婚姻记录,翻译费用就白白浪费了。
- 宗教记录是否同时也是民事记录,取决于该国的法律,因此天主教或东正教的教区证书在一个国家可能是官方记录,在另一个国家则只是辅助证据。
- 仪式证书和民事登记是两份不同的文件,一次申请可能需要同时提交两者,每份都要完整翻译,并各自附上认证声明。
- 当无法取得主要婚姻记录时,申请人需要说明该记录无法取得,并提交次要证据,而这些证据中的每一份外语文件同样需要认证翻译。
- mahr 等宗教术语在译文中保留原文用词,后面用括号附上译员撰写的简短说明。
- 阿拉伯语结婚合同与据此签发的民事身份证书是两份不同的文件,译文会如实保留 mahr 条款、证婚人、回历日期和姓名拼写。
- 伊斯兰教和犹太教记录上的日期可能采用回历或希伯来历,译文会写明原文日期,并在括号中附上公历对应日期。
- 扫描件应以完整尺寸涵盖每一页,包括空白页、背面和盖章的插页,这样译员才能将每个内容与原件一一对应。
只有当签发国把宗教婚姻记录视为婚姻的官方证明时,它才对 USCIS 有效,而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Reciprocity Schedule)会说明情况是否如此。无论答案如何,外语记录提交给 USCIS 时都必须附有完整的英文翻译和译员的认证声明。翻译是最后一步,第一步是弄清楚申请需要哪一份文件。
下单翻译前,请先查阅互惠表
互惠表按国家列出了哪些婚姻文件存在、由哪个机构签发,以及哪个版本可以接受。USCIS 审理官员和领事官员都以它为依据。对一些国家,条目列出的是民事结婚证书,对宗教仪式只字未提;对另一些国家,条目列出的则是由宗教机构或地方办公室出具的记录。翻译了错误的文件,翻译费用就白费了,所以应当先查看该国的条目。
基于婚姻的 I-130 表格(外籍亲属移民申请)要求证明该婚姻在举行地是有效的,具体提交哪份记录由律师或经认可的代理人决定。翻译公司依据该文件进行翻译,而互惠表正是确定该文件的依据。申请中的每一页外语文件,无论是民事记录还是宗教记录,都需要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有关民事文件的更多规则,请参阅互惠与民事文件指南。
教会婚姻记录,以及它们何时可作为民事记录
宗教记录是否同时也是民事记录,取决于该国的法律,而不是信仰。在一些国家,教会负责民事登记,教会证书就是官方婚姻记录。在另一些地方,由神父、伊玛目、拉比或其他主礼人主持仪式,夫妻随后还必须到民事机构办理婚姻登记,才能领取民事证书。
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教会记录是最常见的例子,经常来自拉丁美洲、菲律宾、埃塞俄比亚和东欧。教区登记使用当地语言书写,通常包含教区名称、主礼人的头衔、教父母或担保人,以及登记册号和页码。在菲律宾和整个拉丁美洲,教区记录和民事证书通常由不同机构签发,因此夫妻往往两者都有。西班牙语结婚证翻译会把教区记录和民事证书作为两份独立的文件来处理。
没有民事效力的宗教记录仍然是一份外语文件。如果将其提交给 USCIS,就和其他任何一页一样需要认证翻译,即使它只是证明举行过仪式的辅助证据。
何时还需要民事登记摘录
仪式证书和民事登记是两份不同的文件,一次申请可能需要同时提交两者。一对夫妻可能既有 ketubah(犹太教婚约),又有登记处签发的民事结婚证书。在教堂结婚的夫妻可能既有教区证书,又有民事登记处出具的摘录。每一份都要作为独立文件完整翻译,并各自附上认证声明。
当无法取得主要记录时,申请人需要说明该记录无法取得,通常是提供签发机构出具的书面说明,或者互惠表中说明该记录一般无法取得的条目。随后由次要证据代替,例如教会记录,或了解婚礼情况的人(通常为两人)提供的宣誓书翻译件。这些证据中的每一份外语文件同样需要认证翻译。
译文如何处理宗教术语
宗教婚姻记录使用的词汇在英语中没有完全对应的说法。译文保留原词,并在括号中附上简短说明,这样审理官员既能看到文件上写了什么,也能了解该术语的含义。Mahr,即新郎同意给予新娘的款项或财产,译为“mahr [dower]”。主礼人按页面上所写的头衔翻译,后面用括号附上说明,例如“[officiating cleric]”。证婚人连同其姓名、关系一并翻译,签名则标注为“[signature]”。
括号内的注释属于译员,而不属于文件本身,并且保持简短。印章、封印、手写内容和页边批注也要翻译或加以说明,因为完整的译文涵盖页面上的一切内容,背面若有文字也包括在内。无法辨认的内容标注为“[illegible]”,而不是凭猜测填写。
阿拉伯语国家的伊斯兰结婚合同
在埃及、约旦、摩洛哥、伊拉克、黎巴嫩和叙利亚等阿拉伯语国家,伊斯兰婚姻通常从一份结婚合同(aqd zawaj)开始。合同在宗教法庭或负责登记婚姻的法院官员面前订立。各国的具体做法不同,因此由互惠表中的条目决定申请需要哪份文件。
民事登记处随后会根据合同签发民事身份证书。两者是措辞不同的不同文件,一次申请可能两者都需要。合同载明夫妻双方和证婚人,并列明 mahr 条款,而证书则对婚姻及其登记给出较简短的记录。阿拉伯语结婚证翻译和更广泛的阿拉伯语翻译服务都遵循同一条规则:页面上的任何内容都不会因为看起来是标准措辞而被略过。
姓名需要特别留意。同一个阿拉伯语姓名有多种被接受的英文拼写,合同可能使用一种,而护照使用另一种。译文严格依照源文件,律师可以在随附信函中说明拼写上的差异。合同通常会在公历日期旁写明回历日期,译文会按原样同时保留两者。
宗教记录上的日期遵循其他历法
宗教文件常常采用公历以外的历法来标注仪式日期。回历日期常见于伊斯兰记录,希伯来历则出现在 ketubah 上。教会记录可能用当地语言以文字写出日期。译文会按原样如实呈现日期,并在括号中附上公历对应日期,方便审理官员与其他证据核对。括号内的日期会注明换算自哪种历法,因此换算后的日期绝不会单独出现。
同一场婚礼,宗教证书上的日期可能与登记官签发的证书不同,译文会按原样呈现每个日期,而不是为了使其一致去更正其中一个。只有签发机构才能更正记录。
翻译开始前需要准备什么
请以完整尺寸扫描每份婚姻记录的每一页,包括空白页、背面以及任何盖章或手写的插页,并准备好该国的互惠表条目和夫妻双方的护照。这样翻译公司就能以相同的姓名拼写翻译整套文件。对于证书本身,我们的认证结婚证翻译会为每份文件分别附上认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