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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护照时的庇护身份文件翻译

仓促出逃、没有护照的申请人,可以用证件照片、后来补发的记录和亲属的证词来证明身份。每一类证据在向 USCIS 和移民法庭提交时,翻译、标注和认证的方式各不相同。

要点总结

  • 没有护照的庇护申请人需要用能收集到的一切材料来证明身份,其中每一份外语证据都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和翻译认证。
  • USCIS 的规定要求译员对完整性、准确性和语言能力作出认证,学校证件、会员卡等非正式材料与官方记录一样适用。
  • 每份材料单独附一份认证更为稳妥,认证中应包含译员的打印姓名、签名、日期、联系方式、关于语言能力和翻译准确性的声明,以及所翻译文件的说明。
  • 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而且容易译错姓名、日期和缩写,因此不符合身份证据的要求。
  • 照片中被裁掉的文字要标注为已裁切,无法辨认的部分标注为“[illegible]”,不得猜测,印章和签名则用方括号加以描述。
  • 后来找到的更清晰的扫描件属于一份新文件,需要新的翻译和新的认证,不能悄悄替换之前已翻译的版本。
  • 申请人离开后签发的记录,按原件所印的签发日期和签发机关翻译,译员不会添加说明它取代了什么。
  • 海外亲属的宣誓书要完整地以第一人称翻译,保留签署人自己的措辞,即使措辞不正式或有重复。
  • 同一姓名在各种临时证据中的不同拼写,按各来源所写原样呈现,译员可以在备注中指出差异,但不选择某一种拼写。
  • 移民法庭要求提供经打印并签名、附有译员联系方式的翻译证明;如果一份英文声明由不识英文的人签署,则需要附上口译证明。

没有护照的庇护申请人需要用能收集到的一切材料来证明身份,每一份证据都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和认证,哪怕它只是一张手机照片或一张磨损的卡片。翻译只如实呈现页面上所显示的内容,不做修补,这一条规则决定了每一类临时文件的处理方式。

许多提交 I-589 表格的人离家时没有带护照或出生证明。这时,身份往往靠过期的身份证、学校记录、会员卡、洗礼记录、过境国签发的联合国难民署(UNHCR)登记、亲属发来的文件照片,以及事后通过海外家人或律师调取的记录来证明。USCIS 的规定要求这一组中的每一份外语材料都附上完整的英文翻译,以及译员的认证,说明翻译完整、准确,且译员具备两种语言的能力。因此,面向 USCIS 的文件认证翻译对待一张学校证件,与对待护照的标准相同。

庇护身份文件按申请人手头的文件原样翻译

临时的身份证据很少像官方记录那样规整。身份证可能在折叠处磨穿,学校证书可能是斜着拍的照片,会员卡上可能只有名字和一个编号。翻译公司依据这份文件来翻译,因为庇护官或移民法官看到的也是同一份文件。

每份材料都有各自的认证,对由许多小件组成的材料包来说,这是更稳妥的做法。认证中包括译员的打印姓名、签名、日期和联系方式,关于译员具备两种语言能力的声明,关于翻译完整、准确的声明,以及所翻译文件的说明。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而且容易译错姓名、日期和缩写,而这些恰恰是身份文件要证明的内容,因此它不符合要求。

拍照或裁切的文件如何翻译

通过即时通讯应用发送的照片在庇护案卷中很常见。翻译涵盖图像中所有可辨认的内容,并标明不可辨认的部分。图像不完整时适用四项惯例:

  • 照片边缘被裁掉的文字要标注为已裁切,可见的片段翻译到其所及之处。
  • 反光、折痕、水渍和褪色的墨迹导致无法看清的字词,标注为“[illegible]”,而不是猜测。
  • 印章、公章和签名用方括号描述,例如“[round stamp, partly visible]”和“[signature]”。
  • 手写的条目和页边批注就地翻译,页面背面若有内容,也一并翻译。

译文的版式与原件足够接近,使官员能够把每一行译文与图像对应起来。如果申请人后来找到了更清晰的扫描件,翻译公司将其视为一份新文件,进行新的翻译并附上单独的认证,而不会悄悄地以一份替换另一份。

抵达后签发的记录保留各自的签发日期

有些身份记录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亲属或律师在申请人离开后去申请了它们。亲属可能向登记机关取得民事记录的新副本,律师可能向学校申请一份证明,领事馆也可能为丢失的证件补发一份。每一份都按其上所印的签发日期和签发机关翻译,使英文文本表明该记录是在声明中所述事件之后才出具的。

译员不会添加说明该记录取代了先前的某份记录,也不会为了迎合陈述而改动日期。后来签发的记录是否有说服力,由律师或获认可代表来权衡,由裁决人员来决定。过期的国民身份证按所印的到期日翻译;如果申请人持有旅行证件,护照认证翻译对印章和页面顺序采用同样的处理方式。对于波斯语证件本,波斯语护照翻译将这些规则应用于其页面和印章。

海外亲属的宣誓书按原文翻译

在没有原始记录的情况下,申请人常常会寄来父母、兄弟姐妹或以前邻居写的书面证词,这些人了解申请人的出生、家庭或居住情况。宣誓书翻译以第一人称完整翻译该证词,包括签署人的姓名、地址、日期,以及任何签名或印章。即使签署人的措辞不正式、有重复,或与另一份证词不一致,也一律保留。来自中美洲亲属证词的西班牙语宣誓书翻译遵循同样的规则。

移民法庭另有自己的格式要求。《移民法庭实务手册》(Immigration Court Practice Manual)要求外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和翻译证明,该证明须为打印并签名,且包含译员的联系方式以及关于语言能力和准确性的声明。实务手册中关于提交文件的章节还涉及证据附件的页码编排和索引。如果一份用英文写成的声明由不懂英文的人签署,则需要口译证明,它与翻译证明是两份不同的文件。

姓名拼写不一致,只报告,不修改

临时证据几乎总是把同一个姓名拼成好几种写法。学校证件可能用一种音译,教会记录用另一种,难民署登记又是第三种,每一种都出自不同的文员,依据的是不同的文字。译文按各来源所写的拼写呈现。如果译员加入了文件中没有的拼写,译文就成了对原件的一种论证。

翻译公司可以在译员备注中指出差异,例如“the source spells the surname with a final h, unlike the preceding document”。在以后的提交中选用哪一种拼写,属于申请人和律师的决定。有关波斯语记录的语言问题,请参阅波斯语翻译服务。

关于缺失文件的声明如何与译文对照阅读

申请人的声明与翻译后的替代文件会被放在一起阅读。如果声明说出生证明没能带出来,而以学校记录代替,那么学校记录的译文应当显示官员能够与 I-589 和声明相比对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原件中存在的差异在英文中依然可见,翻译公司不会为了使两份文件一致而改动其中任何一份。声明是申请人解释文件为何缺失、拼写为何不同的地方。律师应在提交前把声明和译文并排对照阅读,而声明本身,可参阅此前的文章庇护声明及支持证据的翻译。

订购翻译前需要准备什么

请收集每份材料可获得的最高质量的原始图像或扫描件,包括每一页的背面,并简要记录每份材料是在何时、从何处取得的。后来取得的记录要单独归为一组,便于看清其签发日期,也不要对照片进行修饰、裁切或旋转。

我们把其中每一份材料都作为单独的认证翻译来制作,我们的庇护文件翻译页面列出了申请人常寄来的记录。哪些内容放进提交材料,由律师或获认可代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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