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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BA 文件翻译:孩子的出生与结婚记录

海外出生领事报告(Consular Report of Birth Abroad,CRBA)由美国国务院办理,档案中的外语记录需要附上认证英文翻译。出生、结婚和离婚记录最先需要处理,而且孩子的姓名在这些文件之间必须一致。

要点总结

  • 海外出生领事报告由美国国务院办理,因此外语文件需要附上英文翻译,以及译员签署的、证明其具备翻译能力且译文准确的声明。
  • 在 CRBA 申请中,最常需要翻译的是外国出生证明(民事登记部门出具)、父母的结婚证,以及证明双方此前婚姻已经终止的文件。
  • 孩子是否出生即为美国公民,取决于父母的国籍和婚姻状况,以及美国公民父母在美国居住的时间,并由领事官员作出决定。
  • 每份译文都涵盖整页内容,包括印章、公章、手写内容和页边备注;无法辨认的部分会标注为无法辨认,而不是靠猜测填写。
  • 医院出具的出生记录属于医疗文件,而民事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是对出生的正式确认,因此 CRBA 档案以民事出生证明为核心。
  • 《按国家划分的签证互惠与民事文件》(Visa Reciprocity and Civil Documents by Country)列表会说明某类民事文件的哪种版本可以被接受,家庭在订购任何翻译之前都应该先查看。
  • 译文中孩子姓名的英文拼写,应与 CRBA 和首本护照计划使用的拼写一致,翻译公司需要在开始工作之前拿到这一拼写。
  • 当证明上列有多个名字时(德国出生证明就是如此),译文会按原件显示的顺序保留每一个名字,使整套文件之间保持一致。
  • 完整的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需要全文翻译,以证明此前的婚姻已经终止,其中包括案号、印章,以及判决生效的日期。
  • 这些认证翻译之后还可用于向 USCIS 提交 N-600 申请或办理入学,前提是其中的姓名和日期仍与孩子目前的证件一致。

海外出生领事报告由美国国务院签发,而不是由 USCIS 签发;申请中的每一份外语文件都需要附上英文翻译,以及译员签署的、证明其具备翻译能力且译文准确的声明。美国公民父母需在美国驻外使领馆通过 DS-2029 表格提出申请,家庭可以同时为孩子申请首本美国护照。最常需要翻译的记录是外国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以及证明任何一方此前的婚姻已经终止的文件。

CRBA 文件翻译:领事馆会审查什么

领事官员需要确认孩子是谁、父母是谁,以及美国公民父母是否符合传承公民身份的条件。海外出生的孩子只有在父母的国籍和婚姻状况,以及美国公民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在美国居住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时,才在出生时即为公民。这个问题由官员决定,具体到某个家庭的情况,可以咨询律师。

每一点都要用书面文件来证明,凡是不是英文的文件都必须翻译。在一般的档案中,需要翻译的外语文件如下。

  • 孩子出生国家的登记部门出具的民事出生证明。
  • 父母的结婚证,或登记该婚姻的登记簿记录。
  • 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用以证明任何一方此前的婚姻已经终止。
  • 美国公民父母作为在美国或海外居住时间的补充证据而提交的、在国外出具的学校、工作或其他记录。

每一项都要全文翻译。印章、公章、手写内容和页边备注都会在译文中加以说明,任何无法辨认的内容会标注为“[illegible]”(无法辨认),而不是靠猜测填写。节选翻译和“只翻译相关部分”的翻译不符合要求,而仅靠机器翻译则完全没有人工认证。

医院出生记录与民事出生证明

两种不同的文件常常都被称为出生证明。医院或助产士出具的是出生记录,性质上属于医疗记录。民事登记部门随后登记这次出生,并出具正式确认出生的证明。CRBA 档案以民事文件为核心,因此只有在领事馆要求时,或家庭选择将其作为补充证据时,才会翻译医院记录。

民事证明的版本同样重要。美国国务院发布了一份《按国家划分的签证互惠与民事文件》列表,按国家逐一列出存在哪些文件、由谁签发,以及哪种版本可以被接受,例如接受完整版证明而不接受摘要。在订购翻译之前先查看这份列表,可以避免为领事馆不接受的版本白白花钱。

译文和护照上孩子的姓名

译文中孩子姓名的英文拼写,应与家庭计划在 CRBA 和护照上使用的拼写一致。如果证明件使用的是韩文或日文,译员必须选择一种罗马字转写方式,而常用的转写方式有好几种,因此家庭应在开始翻译前,把想要使用的拼写告诉翻译公司。这样,韩语出生证明翻译中父母的姓名拼写,就会与结婚证翻译以及任何离婚文件中的拼写相同,因为官员会对照各份文件中的姓名。

姓名顺序也需要同样的细心。韩国人和日本人的姓名是姓在前,而德国的出生证明(Geburtsurkunde)会列出孩子的每一个名字,所以译文要按原件显示的顺序保留每个名字。如果德语出生证明翻译漏掉了一个中间名,就会造成不一致,家庭随后得在面谈时加以解释。其他国家的记录请见德语翻译服务页面以及其他语言的页面。

离婚判决书及其他证明此前婚姻已终止的文件

如果父母任何一方曾经结过婚,档案中就需要证据,证明此前的婚姻在现在的婚姻开始之前已经终止。这类证据是法院或登记部门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翻译,或者在前配偶去世时的死亡证明。法院判决书比民事证明更长,需要全文翻译,包括案号、法官姓名、印章,以及判决生效的日期。

每份文件单独附一份认证,是更稳妥的提交方式。这向官员表明每份译文都是作为独立的证据逐一核对过的,而且以后需要更换其中一份文件时,不必重做其他文件。认证包含译员的打印姓名、签名、日期和联系方式,并声明译员精通两种语言,且译文完整、准确。

将已翻译的文件用于 N-600 或入学

已经翻译好的出生和结婚记录,在后续步骤中不必重做。作为公民的孩子之后可以通过N-600 表格向 USCIS 申请公民身份证书,而 USCIS 要求每份外语文件都附有完整的英文翻译和译员的认证。领事馆可能接受以家庭所在国官方语言出具的部分文件,但案件一旦进入 USCIS,所有文件都必须是英文,因此已经附有认证的整套译文可以直接沿用。Texliff 的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采用同样的格式,所以不需要再下第二次订单。

美国学校在办理入学时,也可能要求提供外国出生证明的英文版本。只要译文上的姓名和日期仍与孩子目前的证件一致,就可以直接提交同一份译文。如果在 CRBA 签发之后更正过某个拼写,译文也应相应更新,使家庭档案中的每一份文件都保持一致。

在面谈之前,请备齐民事出生证明、结婚证以及任何离婚或死亡记录,对照互惠列表确认每份文件的版本,并确定每个姓名的拼写。我们会把每份记录作为单独的认证翻译来办理,从出生证明认证翻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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