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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85 庇护获批者调整身份所需文件的翻译

庇护获批者和难民提交 I-485 表格时,需要提供护照、身份证、获批后的结婚记录以及在国外出生的子女的出生证明的认证英文翻译,其中的姓名必须与庇护批准文件和 I-94 一致。

要点总结

  • 庇护获批者和难民提交 I-485 表格时,申请材料中每一份外语记录都需要认证英文翻译,主要包括身份文件、获批后的结婚记录、子女出生证明以及补充证据。
  • USCIS 要求提供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有说明翻译完整、准确且译员具备相应能力的认证声明,同时 USCIS 并不保存翻译公司的认可名单。
  • 护照或国民身份证需要完整翻译,包括印章、签注、手写内容和签证页,且不得对签发国或政府作出任何评论。
  • 空白页要标明为空白,无法辨认的印章要标明无法辨认,这样审理官员才能将每一处译文与原件页面逐一对应。
  • 每份译文都应与庇护批准文件和 I-94 上的姓名拼写核对;如果原件本身存在差异,应如实报告,而不是悄悄改正。
  • 在获批后于国外签发的结婚证,翻译时应包含登记机关信息、证婚人、登记号码和所有印章;宗教婚姻契约也要完整翻译。
  • 订购出生证明翻译之前,申请人应先查阅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Reciprocity Schedule),确认哪种版本的记录可被接受,因为翻译了错误的版本会白白浪费费用。
  • 如果无法取得某份记录,申请人需要证明该记录无法取得,并提交学校记录或宣誓书等补充证据,其中每一份外语材料同样需要认证翻译。
  • 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而且容易弄错姓名、日期和缩写,因此不符合 USCIS 对翻译的要求。

庇护获批者或难民提交 I-485 表格时,申请材料中的每一份外语记录都需要认证英文翻译。实际上,这指的是护照或国民身份证、获批后在国外签发的结婚记录、在国外出生的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用来替代申请人无法取得的记录的任何补充证据。庇护获批者和难民在获得身份满一年后即有资格申请绿卡,USCIS 的 I-485 表格页面提供了列明所需证明文件的填表说明。哪些材料放进申请,由律师或经认可的代表决定;清单确定之后,翻译工作才开始。

庇护获批者和难民的 I-485 申请中哪些文件需要翻译

USCIS 要求任何外语文件都必须附有完整的英文翻译,并且译员要证明译文完整、准确,同时声明自己具备将该语言翻译成英文的能力。提供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的翻译公司会出具这份认证声明。USCIS 并不保存翻译公司的认可名单,所以“USCIS 认证翻译”只是指带有 USCIS 所要求认证声明的翻译。

庇护获批者或难民的调整身份申请材料中,最常需要翻译的记录如下:

  • 护照的个人信息页,以及签证、入境和签注页;如果申请人持有国民身份证,也包括身份证。
  • 难民登记文件或在美国境外签发的其他身份记录(如果申请人持有)。
  • 在获批之后缔结的婚姻的结婚证(配偶属于该案的一部分时)。
  • 子女的出生证明,包括获批之后在国外出生的子女。
  • 以其他语言书写的信函、宣誓书和其他补充证据。

此前的庇护案件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因为同一本护照或同一份出生证明往往会同时出现在两份档案里。新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相同的姓名,并对每份文件作出相同的理解,所以在订购任何新的翻译之前,应先把庇护案件中的译文找出来逐一比对。

护照和国民身份证的翻译不加评论

申请人离开的国家所签发的护照或国民身份证,与其他身份文件的翻译方式相同。译员会翻译每一个印刷栏位、签发机关、印章、签注、机器可读行和手写内容,并用方括号描述签名和印鉴。译文只记录文件上写了什么,不会添加任何关于该国、该国政府或申请人离开原因的说明。

许多护照的个人信息页印有英文,但出入境印章、签证页和延期签注往往是当地语言。只有每一枚印章都连同日期和地点一起出现在译文中,审理官员才能把译文与原件对应起来。如果面向 USCIS 的护照翻译只涵盖照片页,这些页面就没有得到说明。空白页要标明为空白,无法辨认的印章要标注“[illegible]”(无法辨认),而不是猜测。已过期的护照如果属于申请材料的一部分,同样需要翻译,其中的日期按页面上的原样照录。

姓名拼写必须与庇护批准文件和 I-94 一致

庇护获批者和难民通常已经有一种在案的姓名拼写:庇护批准文件或难民入境记录、I-94,往往还有工作许可卡。每份译文在定稿之前,都应与这一拼写核对。如果护照、结婚记录和子女出生证明上的同一个姓名有三种不同的写法,审理官员就有理由提出疑问。

非拉丁文字的姓名可以有多种可接受的英文拼写,所以面向 USCIS 的姓名音译应在整个档案中保持同一种拼写。如果现有记录中的拼写是申请人现在认为有误的,译员不会悄悄改正。译文如实反映原件上显示的内容,如何处理这一差异由申请人和律师决定。由本人名、父名、祖父名和姓氏组成的四段式阿拉伯语姓名是常见的不一致来源,因为原件中姓名的顺序和数量很少与美国表格上的栏位相符。

获批之后缔结的婚姻的结婚证翻译

在获得庇护或难民身份之后结婚的申请人,持有的结婚记录可能来自原籍国、第三国或美国。美国签发的记录不需要翻译,国外签发的则需要,而结婚证翻译应包含登记机关信息、双方配偶和所有证婚人的姓名、日期、登记号码以及每一枚印章。

有些国家的结婚记录是手写签发的,因此达里语结婚证翻译需要既懂语言又能辨认手写字迹的人来完成。如果记录使用的是另一种历法,译文会按原件上的写法显示日期,以便审理官员将其与换算后的日期对照。宗教婚姻契约要完整翻译,包括那些看似例行的条款。

在国外签发的子女出生证明

获批之后出生的子女,其出生证明可能来自家庭当时居住的国家,而这不一定是原籍国。出生证明要完整翻译,父母的姓名按其本人记录中的拼写书写。如果父母一方的姓名在子女的出生证明上与护照上的写法不同,译员会如实报告原件上的拼写,由家人和律师决定如何解释这一差异。

美国国务院发布了各国签证互惠与民事文件表(Visa Reciprocity and Civil Documents by Country),列明各国签发哪些民事文件,以及哪种版本可被接受。申请人在订购翻译之前应先查阅,因为详式证明和简式摘录是不同的文件,翻译了错误的那一种就会白白浪费费用。一些阿拉伯语国家,尤其是沙特阿拉伯,签发的记录使用伊斯兰历日期,所以阿拉伯语出生证明翻译必须能处理这种历法。需要阿拉伯语翻译服务的家庭,往往会一次带来好几份这样的记录。

无法取得原籍国记录时的补充证据

有些申请人无法从签发机关取得出生、结婚或身份记录。这时,申请人需要证明该记录无法取得,通常是提供签发机关出具的书面说明,或互惠表中说明该记录一般无法取得的条目,然后改为提交补充证据。补充证据可以包括教会或洗礼记录、学校记录、医疗记录,以及了解该事件的人出具的宣誓书,通常为两份。

其中每一份外语材料都需要单独的认证翻译。机器翻译不符合这一要求,因为它没有人工认证,而且容易弄错姓名、日期和缩写。

订购翻译之前,申请人应当收集每一份外语记录,对照互惠表进行核查,并将姓名拼写与庇护批准文件和 I-94 比对。我们会为每份文件分别出具认证声明,这是更稳妥的做法,而最初的庇护文件翻译是在新的申请材料中比对拼写的良好参照。

USCISGreen CardPassportForm I-485Refug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