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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和子女随附申请 I-485 时的文件翻译

随附申请的配偶和每名子女都要各自提交 I-485,并用外国民事记录证明家庭关系。结婚、出生、收养和护照记录都需要认证翻译,而且整套材料中的拼写必须前后一致。

要点总结

  • 随附申请的配偶和每名子女各自提交一份 I-485,每位家庭成员材料中的所有外语记录,都需要附有认证的完整英文翻译。
  • 主申请人之前已经提交过的记录,在随附申请人的 I-485 中仍须附上经过认证的翻译件,因此每一次提交都要附一份带有认证的副本。
  • 翻译件中的结婚日期和双方姓名的拼写,应与主申请人之前的申请一致;若确有差异,应另行说明。
  • 宗教仪式很久之后才登记的婚姻会出现两个日期,翻译件应按原文照录这两个日期,不要自行调和。
  • 子女的出生证明必须载明主申请人为父母之一,因此遗漏父母信息的简式摘录,即使翻译得再好,也无法证明亲子关系。
  • 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Reciprocity Schedule)列明了各类民事记录可接受的版本,订购翻译之前应先查阅。
  • 收养判决书、监护令和监护文件须全文翻译,包括案件编号、印章和手写内容,无法辨认的部分应标注为无法辨认。
  • 每份翻译文件各附一份认证是更稳妥的做法,结婚证明这类共用记录在每位家庭成员的材料中应使用同一份翻译文本。
  • 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还会弄错姓名和日期,因此不符合 USCIS 对认证翻译的要求。

作为随附申请人办理身份调整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另行提交 I-485 表格,每份表格都要将外语民事记录翻译成英文并附上认证。结婚证明证明配偶与主申请人的关系,每名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护照、收养或监护记录,以及此前婚姻已经终止的证明,构成完整的材料。

USCIS 的规定要求,任何外语文件都要附上完整的英文翻译,由译员证明翻译完整、准确,并声明自己精通两种语言。当主申请人持有 H-1B、L-1、E-2 或其他身份时,家庭成员通常持有相应的家属身份,例如 H-4 或 L-2。谁有资格申请以及应提交什么,由律师或经认可的代表决定,因此下文只涉及相关记录。通用规则请见USCIS 认证文件翻译页面。

随附申请的 I-485 中哪些文件需要翻译

每位家庭成员的申请材料中,凡不是英文的记录都需要翻译,包括主申请人之前已经提交过的记录。如果之前的 I-129 或 I-140 中包含了结婚证明的翻译件,随附申请人的 I-485 也应附上该翻译件的副本及其认证。

对于一般家庭,清单并不长:

  • 将配偶与主申请人联系起来的结婚证明;
  • 每名子女的出生证明,需载明双方父母;
  • 每位家庭成员护照中载有个人信息以及任何签证或印章的页面;
  • 非亲生子女的收养、监护或看护记录;
  • 任何一方此前婚姻的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

各项记录之间必须相互吻合。一份家庭材料中,配偶的姓名出现三种不同的拼写,引发的疑问再多补一份文件也解决不了。

配偶 I-485 的结婚证明翻译

结婚记录是证明夫妻关系的主要依据,因此结婚证明翻译必须涵盖所有印刷和手写内容:双方姓名、结婚日期和地点、登记编号、签发机构,以及所有印章或页边批注。结婚日期和双方姓名的拼写应与主申请人之前的申请一致。如果之前的申请使用了不同的拼写,译员仍然按证明本身所示照录,由家庭另行说明差异,而不是为了保持一致而改动翻译件。

有些记录需要格外留意。韩国的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是根据 2008 年取代户籍(hojeok)的家族关系登记制度签发的,韩国结婚证明翻译必须严格按其各栏目翻译,任何韩文到英文的认证翻译也是如此。另一些国家在婚礼当时签发一份证明,之后再另行签发登记摘录。美国国务院的互惠表说明了各国可接受的版本,在支付翻译费用之前应先查阅。

宗教仪式之后才登记的婚姻

在一些国家,夫妻先举行宗教仪式,数月或数年之后才向民事机关登记婚姻。这样,民事证明上显示的登记日期会晚于夫妻所称的婚礼日期。翻译件按原文照录这两个日期。如果家庭还提交宗教证明,则作为单独的文件翻译,并附上各自的认证。译员不会在翻译件中调和这两个日期。

出生证明必须载明双方父母

子女与主申请人的关系由出生证明来证明,因此证明上需要载明主申请人为父母之一。许多国家签发的简式摘录只列出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地点。这类摘录往往没有父母信息,所以即使翻译得完美无缺,也无法证明亲子关系。例如,波兰同时签发完整副本(odpis zupełny)和简式副本(odpis skrócony),其他地方也有同样的区分。

因此,家庭应在开始翻译之前,向签发机关申请详式记录。中文出生证明翻译还需要谨慎转换年份在前的日期顺序,父母的姓名应按其护照上的拼写书写。如果父母的姓名在出生记录与护照之间不一致,翻译件以出生记录为准。

收养、监护和护照记录

不是主申请人亲生的子女,需要提供能证明法律关系如何形成的记录:收养判决书、法院命令或监护文件,以及已经签发的更正后的出生证明。收养文件翻译涵盖所提交的法院卷宗中的每一页,包括案件编号、法官姓名和印章。遇到无法辨认的段落,译员标注为 [illegible],不做猜测。关于继子女,请参阅另一篇文章:继子女绿卡文件翻译。

对于护照,凡不是英文的,个人信息页以及载有签证、入境印章或修订的页面最为重要。护照上每个姓名的拼写,往往会成为整套家庭材料的参照标准,因此翻译其他记录的人应当先看到它。

整理家庭材料:每份文件一份认证

家庭材料包含多人的许多记录,审理官员需要将每份翻译件与其原件对应起来。更稳妥的做法是每份翻译文件各附一份认证,内容包括译员的打印姓名、签名、日期、联系方式、胜任能力声明、翻译完整准确的声明,以及标明文件的一行文字。这样,结婚证明的翻译件可以独立成立,每名子女出生证明的翻译件也是如此。

配偶和每名子女可能各自提交一份 I-485,并附上结婚证明和主申请人本人记录的副本,因此这些共用记录的翻译件在每套材料中应是同一份文本。将各套材料放在一起阅读时,同一姓名在不同材料中的拼写差异很容易被发现。

当翻译件缺失或未经认证时,USCIS 可能会发出补件通知 (RFE) 或拟拒绝通知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而且 USCIS 的政策也允许官员在初始证据不足时不发通知直接拒绝申请。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还会弄错姓名和日期,因此不符合要求。

订购翻译之前需要准备什么

请准备好每份民事记录的详式版本、每一页的清晰扫描件(包括背面),以及主申请人之前的申请,以便比对拼写和结婚日期。查阅该国在互惠表中的条目,然后让每名子女的出生证明翻译与结婚记录一并完成,这样整套家庭材料就是按同一套拼写翻译的。Texliff 为每份翻译件单独出具认证。

USCISMarriage CertificateGreen CardBirth CertificateForm 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