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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USCIS 的收养文件翻译:I-600 与 I-800

跨国收养的档案中包含外国判决书、出生记录、孤儿院登记册和医疗文件。本文说明哪些文件需要为 I-600 表格或 I-800 表格提供认证英文翻译,以及如何保持孩子姓名前后一致。

要点总结

  • I-600 表格和 I-800 表格的申请需要将每一份外文记录完整翻译成英文,且每份译文都必须附有认证声明,证明译文完整、准确,并说明译员具备相应的翻译能力。
  • I-800 表格用于《海牙公约》框架下的收养,I-600 表格用于公约之外的收养,但两种申请对证据文件的翻译要求是相同的。
  • 一套典型的材料包括收养或监护判决书、原始出生证明和修订后的出生证明、遗弃或监护记录、亲生父母的同意书,以及孩子的医疗记录,每一份都要单独翻译。
  • 每份文件各附一份签字认证声明是更稳妥的做法,因为审查官可以将每份译文与其原件逐一核对,而且日后需要单独使用某份记录时,不必重新出具整套文件。
  • 收养判决书要逐行翻译,保留法院对该收养所使用的法律术语,并将每一枚印章、公章和签名都用方括号标注出来。
  • 如果原始出生证明和收养后修订的出生证明两份都存在,则都应放入档案,且任何一份都不应借用另一份中的信息。
  • 每个姓名都按该文件自身的拼写翻译,所有记录采用同一套音译规则;如果某份原件以两种方式书写同一个姓名,则用简短的方括号注释加以说明。
  • 手写的孤儿院记录和遗弃记录在原位置翻译,紧挨着印刷的字段标签,无法辨认的字词标注为无法辨认,而不是猜测。
  • 各国的医学术语和缩写不尽相同,因此译员会保留原文术语;仅靠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不符合要求。
  • 提交给外国中央主管机关、使用孩子母语的文件,应遵循该机关的书面说明;案件进入 USCIS 后,仍然需要英文翻译。

以 I-600 表格或 I-800 表格提交的跨国收养案件,档案中每一份外文记录都需要英文翻译,并且每份译文都必须附有认证声明。档案通常包括收养或监护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记录、说明孩子如何成为可被收养对象的文件,以及任何以其他语言书写的医疗或同意文件。USCIS 法规要求提供完整的英文译文,由译员证明其完整、准确,并附上声明,说明译员有能力将该语言翻译成英文。

I-800 表格用于《海牙公约》下的收养,I-600 表格用于公约之外的收养。两种申请的程序不同,但证据文件的翻译规则相同。哪些记录要放入申请材料,由收养机构、律师或经认可的代表决定,本文只介绍这些记录如何翻译。

I-600 或 I-800 档案中哪些文件需要翻译

外国记录因孩子所在国家而异,但大多数档案包含以下几类的某种组合。

  • 外国法院的收养判决书,或将监护权授予收养父母的裁定。
  • 孩子的原始出生证明,以及收养后签发的修订版出生证明(如有)。
  • 孤儿院、法院或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遗弃、放弃抚养权或监护记录。
  • 亲生父母的书面同意书,或说明为何无法取得同意的记录。
  • 孩子的医疗记录,以及孤儿院或医院出具的任何疫苗接种记录。

每一项都是独立的文件,因此各自需要单独的翻译和单独的认证声明。把所有译文合订成一份、只在最前面附一份认证声明,审查官更难与原件核对。办理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时,通常的做法是每份文件各附一份签字认证声明,这样日后也可以单独使用某一份记录,而无需重新出具整套文件。

收养判决书翻译:法院的措辞照原样保留

外国的收养判决书是法院文件,翻译时逐行对应。案号、法院名称、法官姓名、裁定日期、收养父母的姓名,以及孩子收养前后的姓名,都与判决书所载完全一致。印章、公章和签名用方括号描述,空白页标注为空白。

不同国家的法院对同一法律行为使用不同的术语。判决书中可能出现完全收养、简单收养、监护权转移或终止亲权等说法,它们在档案中各有不同含义。译员保留法院使用的术语,不会用听起来相近的美国法律术语来替换。来自中国的判决书能说明日期方面的问题:中文收养文件翻译会将年份在前的日期转换为美国的顺序,而不改变日、月、年本身。

收养前后的出生证明翻译

大多数被收养的孩子有两份出生记录,一份载明亲生父母或父母不详,另一份在收养后签发,载明收养父母和新名字。两份都存在时都应放入档案,并且都要完整翻译。修订版记录的出生证明翻译不得借用原件中的信息,原件也不得被改成与修订版一致。

难点在于孩子的姓名。同一个孩子可能在孤儿院登记册中使用出生时的名字,在原始出生证明中是另一种拼写,在判决书和护照中又是收养后的名字。译员按每份文件各自的拼写翻译每个姓名,并在所有记录中采用同一套音译规则,这样审查官就能看出这些条目指的是同一个孩子。如果原件中同一个姓名有两种写法,则用简短的方括号译者注记录两种形式。绝不能悄悄统一姓名,因为改动了姓名的译文,就不再与其原件相符。

来自海地的记录说明了这一点的重要性。海地克里奥尔语出生证明翻译按原件拼写保留名和姓,同样的拼写随后会延续到判决书及其他所有记录中。海地克里奥尔语翻译服务涵盖同一份档案中的孤儿院和法院文件。

手写的孤儿院记录和遗弃记录

孤儿院登记册和地方福利档案常常是手写的,有时用铅笔书写,所用表格还经过多次复印。译员只翻译页面上看得到的内容,凡是无法辨认的部分标注为 [illegible],而不去猜测。关于孩子来历的记录中若出现猜出来的字词,可能在档案中形成不实陈述,其后果比留下明显的空缺更严重。

手写条目在其出现的位置翻译,紧挨着所属的印刷字段标签。页边批注、不同日期的印章,以及他人后来补写的条目,都会分别加以说明,使审查官能够看出哪些信息是孩子入院时记录的,哪些是之后添加的。页面背面若有批注、印章或签名,也要翻译。

医疗记录和同意声明

孩子的病史可能以医院摘要、生长曲线图、检查结果或孤儿院保存的疫苗接种记录等形式进入档案。各国的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和缩写各不相同,因此医疗记录翻译应由保留原文术语的译员完成,仅在缩写否则不清楚时才加上方括号注释。仅靠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而且会误译缩写和日期,因此不符合要求。

亲生父母的同意书,以及了解孩子经历者的陈述,通常以签字声明的形式书写。外文宣誓书翻译会保留第一人称、签署人自己的措辞、日期以及每一处签名栏。如果某份陈述以英文书写,却由不识英文的人签署,申请可能还需要另附一份口译证明,是否适用可咨询律师。

将美国文件翻译成孩子的语言

跨国收养的文件也会朝相反方向流转。外国中央主管机关或外国法院可能要求提供收养父母的家庭调查报告、背景文件或批准函,并使用孩子所在国的语言。同样需要认真翻译,只是目标语言不同,是否需要认证声明以及采用何种形式,由接收机关决定。开始翻译前,翻译公司需要拿到外国机关的书面说明,因为其要求可能与 USCIS 的期望不同。

NVC 和领事馆会接受部分民事文件使用办理签证所在国的官方语言,但 USCIS 没有这样的例外。案件一旦进入 USCIS,每一份外文记录都需要英文翻译,仅为中央主管机关翻译成外国语言的文件不符合这一要求。

订购翻译前需要准备什么

收集孩子档案中的所有记录,包括看起来重复的那些,并提供每一页正反面的清晰扫描件。请查阅美国国务院针对孩子所在国家的 Visa Reciprocity and Civil Documents by Country 列表,其中列明了每类民事记录可接受的版本,翻译了错误版本会白白浪费费用。再列出孩子在每份文件上出现的姓名清单,方便译员对所有姓名适用同一套拼写规则。

全套文件准备好后,我们会作为收养文件翻译服务的一部分,为每份译文单独附上签字认证声明,并逐页与原件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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