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总结
- 继子女、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的申请取决于一条记录链,其中每份外文记录都需要单独的完整英文翻译和认证。
- 继子女案件的材料通常包括孩子的出生记录,以及亲生父母一方与申请人的结婚证书,两者都要完整翻译,并分别出具认证。
- 结婚和出生日期请把月份写成英文单词,因为按月在前或日在前来理解,可能使译文中的日期相差数月。
- 需要的是完整的出生记录,而不是摘要件,因为简式副本往往省略父亲的姓名和这类案件所依赖的页边登记事项。
- 订购翻译之前,请先查看美国国务院针对该国的互惠表 (Reciprocity Schedule),以免为表中不接受的版本白花费用。
- 出生记录上的每条页边批注,例如确认亲子关系的声明,都要作为独立内容翻译,包含日期、签发机构、原文内容,以及用方括号标注的印章和签名说明。
- 法院的准正裁定与其他法院文件一样翻译,包括法院名称、案号、裁决内容和签名栏,字迹无法辨认之处标注为 [illegible],不得猜测。
- 收养材料通常包括收养判决、监护记录、更正后的出生证明,有时还有原始出生记录,翻译时要把这些文件分开处理,并保留各自的日期和姓名。
- 孩子的姓名按每份记录上的印刷形式原样翻译,整套材料统一使用同一种拼写转写,并通常以护照上的拼写为参照。
- 机器翻译没有人工认证,还常常处理错姓名和日期,因此不符合要求;至于提交哪些记录,由律师或认可代表决定。
为继子女、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提交的申请,依靠的是一条记录链,链条中每份外文记录都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和译员认证。Texliff 将其作为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逐份记录处理。这条记录链从孩子完整的出生记录开始,再加上能证明与申请人法律关系的文件:结婚证书、收养判决,或准正或亲子关系记录。具体的 I-130 表格申请需要其中哪些,由律师或认可代表决定。
继子女绿卡文件:出生记录与结婚证书
在继子女案件中,材料通常包括孩子的出生记录(其中载明亲生父母一方),以及该方与申请人的结婚证书。两者都要完整翻译,每份译文各自附带认证。USCIS 规定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英文翻译,并附上译员的能力声明,而为每份文件分别出具认证是更稳妥的做法。
出生记录是起点,因此出生证明认证翻译必须与原件印刷的每个姓名、日期和登记号码完全一致。结婚记录的处理方式相同。结婚证书翻译应以不会被误读的形式写出结婚日期,因为按月在前或日在前来理解,可能使日期相差数月。把月份写成英文单词就能消除疑问。
如果父母中有一方曾有过前一段婚姻,材料中可能还需要离婚判决或死亡证明。这些都是独立的文件,各自需要翻译和认证。
为什么完整的出生记录比摘要件更重要
许多国家会同时签发出生记录的简式摘要和完整副本。美国国务院的各国签证互惠与民事文件一览表按国家列出了可接受的版本,申请人应在订购翻译前先行查看。波兰的记录就是一个典型例子:odpis zupełny 是完整副本,odpis skrócony 是简式副本。巴西签发的 certidão de nascimento de inteiro teor 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这一区别对上述三类案件很重要,因为摘要件往往恰恰漏掉了案件所依赖的内容。许多国家的民事登记机关会把后来发生的事项作为页边登记写在原出生记录上,例如确认亲子关系的声明、法院裁定或收养。简式副本可能没有父亲的姓名,也可能没有任何批注。翻译了错误的版本,既白花了费用,也让申请材料缺少本应具备的证据。例如,墨西哥 acta de nacimiento 的西班牙语出生证明翻译,除主要登记内容外,还应包括页面上印有的所有页边备注。
亲子关系与准正记录:按顺序翻译批注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记录可能只载明母亲。父亲可以事后通过记录页边的确认声明被登记,也可以通过单独签发的法院准正裁定被确认。在这两种情形下,事件的先后顺序本身就是证据,因此翻译必须完整保留这一顺序。
译员会把每条批注作为独立内容处理,不会并入主要登记内容。带批注的出生记录经过完整翻译后,每条登记都会体现以下几点:
- 批注的日期,与出生日期分开列明
- 作出该登记的机构或法院
- 登记的完整措辞,包括任何案号或档案号
- 用方括号标注的每个印章和签名说明,例如 [signature] 或 [stamp]
- 用方括号标注的登记位置说明,例如 [marginal note, left side]
法院的准正裁定与其他法院文件一样翻译,包括法院名称、案号、当事人、裁决内容和法官的签名栏。这类材料中手写记录很常见,无法辨认的内容标注为 [illegible],而不是猜测。来自菲律宾的登记记录和家庭声明可能部分使用他加禄语,他加禄语翻译服务同样涵盖这些页面。
证明父亲与孩子关系的证据,有时包括了解这个家庭的亲属或邻居出具的声明。每份声明本身都是一份外文文件。宣誓书翻译以第一人称原样呈现声明内容,连同签名、日期和任何联系方式,不会修饰措辞。
收养判决与更正后的出生证明
一次收养通常会留下两三份文件:法院判决或行政批准书、收养正式生效前阶段的监护记录,以及载明养父母的新出生证明或更正后的出生证明。原始出生记录也可能仍然存在。这些文件的日期各不相同,翻译时要把它们分开处理。判决和更正后的证明上,同一个孩子可能显示不同的姓名,译文对每一个都按原文如实呈现。
韩国的收养文件就是材料来自多个来源的一例。法院批准书旁边,可能还有家族关系证明书 (가족관계증명서) 中的登记,该证明书于 2008 年取代了户籍 (hojeok) 制度。韩语收养文件翻译涵盖其中每一份文件,凡某个术语在英文中没有完全对应的说法,就在英文旁标出韩文原词。
让孩子的姓名在每份记录中保持一致
这类案件中的孩子可能以多个姓名出现:出生时的姓名、准正或收养后取的姓名,以及护照上的拼写。译员不会将它们统一。如果出生记录显示一个姓名,而判决显示另一个,则两者都按印刷形式原样翻译,并可用方括号中的译者注指出原件本身存在差异。
对于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语言,整套材料的每份文件中拼写转写保持一致,通常以孩子护照上的拼写为参照。日期全程采用同一种格式,同一个人也绝不会在两份译文中出现两种拼写。单靠机器翻译没有认证,还常常处理错姓名、日期和缩写,因此不符合要求。
翻译前准备好记录
请备齐完整版记录、每页的正反两面以及后来带批注的副本,并先查看互惠表中该国的条目。如果无法取得主要记录,申请人需要证明该记录无法获得,并提交次要证据,而每一项这样的证据同样需要认证翻译。
Texliff 将每份记录作为单独的认证翻译来准备,其中收养材料尤其会通过收养文件翻译作为一整套处理,使判决、监护记录和更正后的证明保持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