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总结
- 提交给 USCIS 的外国监护令、子女抚养协议或子女抚养费令,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有译员签署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认证。
- 监护与抚养类文件常见于 I-130 子女申请、N-400 中关于抚养义务的问题、N-600 和 N-600K 材料、特殊移民青少年(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案件以及收养案件。
- 法院判决、经法院批准的子女抚养协议、民事登记注记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决定是四种不同的文件,每一份都应附有各自的认证。
- 监护条款按字面翻译;如果“单独监护”或“共同监护”等美国称谓可能让读者误解原文概念,则在旁边加一条简短的方括号说明。
- 抚养费金额和币种名称与裁定内容完全一致,不折算成美元,同时保留付款时间表、付款方式和规定的期限。
- 收据、工资扣款单以及法院的付款或欠款记录逐行翻译,日期、参考编号和收款人姓名与原件所印一致。
- 案件编号、法院名称、庭室、法官姓名和裁决日期与原文完全一致,以便官员将译文与原件核对,并向法院核实。
- 该裁定通常与孩子的出生证明一起审阅,因此应由同一家翻译公司翻译这两份文件,并对每个姓名、日期和地点使用相同的拼写。
- 另一方家长的同意书以第一人称翻译,其中的签名行、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印章和手写修改均按原件所示标注。
提交到 USCIS 档案中的外国监护令、子女抚养协议或子女抚养费令,与任何其他外语文件一样,需要完整的英文翻译,并附有译员签署的认证。面向 USCIS 的认证文件翻译会涵盖裁定的每一行内容。译文包括法院的抬头、案件编号、具有执行力的条款,以及末尾的印章和签名。
监护与抚养类文件会出现在多种申请中。以 I-130 表格为子女办理申请的家长,可能被要求证明谁拥有法定监护权,或者另一方家长同意孩子迁居。通过 N-400 表格申请入籍的申请人要回答有关子女和抚养义务的问题,官员可能要求提供作为答案依据的裁定。监护证据还会出现在 N-600 和 N-600K 材料、特殊移民青少年(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案件以及收养案件中。提交其中哪些文件,由律师或经认可的代表决定;翻译公司只负责把它们准备好以供提交。
哪些监护和抚养类文件需要翻译
常见的文件有四种,它们在纸面上看起来各不相同。第一种是法院判决,由法官在开庭后判定监护权、确定探视安排或下令支付抚养费。第二种是父母之间的协议,通常经调解达成,只有经法院批准才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和批准令都应包含在译文中。
第三种是民事登记注记。在许多国家,监护或法定监护决定会写在孩子出生记录的页边,或者由登记机关另行出具一份反映该决定的证明。第四种是社会服务或儿童保护机构作出的决定,可能把孩子安置给亲属或指定一名监护人。它们各自是独立的文件,各自附上认证,这是更稳妥的做法。
附在裁定后面的任何内容都随裁定一起翻译。庭审记录、法院下令出具的心理医生报告或书记员的封面页,一旦与裁定装订在一起,就属于该文件的一部分,翻译时也按此处理。
监护令的条款是如何翻译的
监护部分是官员最先阅读的内容,也是随意意译造成损害最大的地方。各国法律体系对亲权的划分方式不同。法国的裁定可能写明“autorité parentale conjointe”以及孩子的单独居所,法语到英语的认证翻译必须忠实传达这种措辞。西班牙语裁定可能区分“patria potestad”与“guarda y custodia”。这两组概念都不能对应到美国家事法院的“sole custody”或“joint custody”,因此译员按字面翻译原文术语,并在英文可能造成误导的地方加一条简短的方括号说明,而不是替换成美国的称谓。
同样的直译原则适用于探视安排、节假日安排、出行限制,以及任何要求孩子出境前须经一方家长同意的条款。如果裁定规定了期限,例如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年满 18 岁或完成学业,期限按原文翻译。对于取决于孩子居住地点及与谁同住的申请,有关孩子居住的条款尤为重要,因此译员不会把它们缩写成概述。
当法院裁定是主要证据时,关于法院记录和判决的更全面指南介绍了判决书的版式、案卷编号和最终处理结果。
抚养费金额、币种和付款记录
子女抚养费令会写明金额、币种、付款时间表,通常还有付款方式。译文保留数字和币种名称,与原文完全一致,不会把金额折算成美元,因为汇率会变动,而官员需要看到法院实际裁定的内容。如果裁定使用地区性的数字格式,例如用逗号表示小数,译员保持数字顺序不变,并在需要时用方括号注明该格式。
付款证明是另一组文件。银行转账收据、工资扣款单以及法院书记员的付款或欠款记录逐行翻译,日期、参考编号和收款人姓名与原件所印一致。欠款记录与足额付款记录同样平实地翻译,译员不添加任何评论。每一份文件都需要认证,因为付款流水和抚养费令是来源不同的两种文件。
案件编号、法院名称和其他标识信息
法院和案件的标识信息有两个作用:让官员能将译文与原件核对,也让任何人都能向出具裁定的法院核实。因此,案件编号、档案编号、法院名称、庭室或分庭、法官姓名和裁决日期都与原文完全一致。法院名称会翻译,并在首次出现时把原名放在方括号或圆括号内,让读者两者都能看到。
孩子及双方家长的姓名,需要采用与护照和出生记录相同的拼写。裁定与出生证明之间的不一致,可能引发官员的后续补件要求。由于裁定几乎总是与孩子的出生证明一起阅读,两份文件应由同一家公司翻译,使每个姓名、日期和地点的译法完全相同。例如,一份巴西的裁定要与葡萄牙语出生证明翻译对照阅读,后者必须以相同方式拼写母亲的姓名。
另一方家长的同意书
当另一方家长留在国外时,申请材料中可能包括一封同意孩子移民或出行的信件或声明。同意书在实际操作中相当于宣誓书翻译:它是个人陈述,译员保持其第一人称,并保留签名行、日期、任何身份证件号码,以及收到该文件的主管机关所盖的任何印章。这封信是否足以满足申请要求,应由负责该案的律师或经认可的代表判断。
同意书的措辞往往不拘形式,译员也保持这种风格。犹豫的语气、拼写的怪异之处和手写的修改,在英文中都按原件所示保留,手写的补充内容会注明为手写。
法定监护、收养和继子女材料
有些裁定根本不把监护权判给父母。法定监护令指定另一名成年人,收养令则终止一种法律关系并建立另一种。两者都完整翻译,包括描述孩子情况的部分。对于收养材料,收养文件翻译涵盖通常与收养令一起提交的全套文件,例如家庭评估和机构报告。
继子女案件还会在同一份材料中增加结婚记录以及先前的离婚或监护令。这类组合情形在继子女和养子女指南中有说明,需要记住的要点是,链条中的每一份裁定都需要各自的认证翻译。
为翻译准备裁定
请扫描整份裁定的正反面,包括看起来是空白的页面。如果法院出具了经认证的副本,请使用该副本,因为它带有官员期望看到的书记员印章和签名。同时收集孩子的出生证明、任何修订件以及付款记录,并检查其中的姓名拼写是否一致。
我们将裁定、付款记录和任何同意书分别做成独立的认证翻译,每份都附有各自签署的认证。可以在同一批次中订购出生证明认证翻译,以确保姓名一致。
